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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活動日期:2019/4/25-2019/5/28 23:59為止( 發票登錄時間至 2019/5/30 23:59 止 )
※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資格。該週若未抽中,可繼續參加下週抽獎,越早買,越早登錄,中獎機會越多!
●活動辦法:凡於活動期間在寶雅各門市購買好立善品牌系列商品任一品項,登錄完整資料,即可參與抽獎活動(下稱「本活動」)。
●活動贈品:
◎特別獎:小米掃地機器人第二代 一台(價值$14,500)
◎普獎:遠東百貨禮券500元 共40名
●抽獎及公佈時間:
◎抽獎日期:普獎:於2019/5/6、5/13、5/20、5/31由電腦系統隨機抽獎,每週抽出10名得獎者。
  特別獎:於5/31抽出一名得獎者
◎公佈日期:於抽獎當日公佈於活動頁面及Facebook粉絲專頁。
並以電子郵件和電話進行通知中獎者(請務必確認填寫提供電話號碼是否正確)。
若主辦單位於下次抽獎前仍無法聯絡中獎者或無法完成確認中獎資訊,則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再遞補中獎者。

●兌獎流程:
◎領獎表:活動頁面下載領獎表
◎兌獎截止日:週週抽:每週中獎者應於公佈當週五前(以郵戳為憑)寄回領獎信函。
                          特別獎:2019/6/14前(以郵戳為憑)寄回領獎表。
◎獎項寄送日:週週抽:待核對資料及發票正本後,於隔週週五前寄送完畢。
                          特別獎:待核對資料及發票正本後,於2019/6/17後寄送完畢。
收送地址為: 台北市115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0巷11號5樓;收件者為:「寶雅好立善活動小組 」收。
消費者活動諮詢電話為 : 02-7728-8858分機30(週一~週五10:00-12:00~13:00-17:00)。

※備註:建議購買時請向商家索取購買明細,並妥善保管發票正本(含明細)。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者皆已同意相關活動辦法與說明。
2.  參加本活動者僅限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登錄資料,獎品寄送地址僅限設籍於台澎金馬地區。
3. 參加本活動者須填寫正確個人資料,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僅作為活動聯繫依據,若未填寫正確個人資料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贈品。
4.  請保留中獎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以供查驗,所有領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及得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變造、複製的領獎憑證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領獎資格。中獎者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領獎資料,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  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及網站管理者之運作,違反網站及網站管理者的使用條款,或冒用、偽造第三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6.  本活動之獎項一經主辦單位寄送至得獎者登錄個人資料所載地址後,如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獎項無法送達予得獎者,主辦單位不負補發贈品之責任。
7.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贈品內容、規格悉以實物為準,網頁及各式宣傳物上之圖片僅供參考,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得獎價值超過20,001元(含),依法須繳交10%稅金(中獎者為稅法中規定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含全年居住未滿183天者)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均須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應提供申報相關文件並繳納稅金予主辦單位,始得領取活動獎項。若得獎者不願提供資料及繳納稅金,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本公司將於2020年2月寄出扣繳憑單。
9.  為確保合理使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依該法第八條規定,說明如下:2019年4月25日至5月28日期間,主辦單位(即歐森有限公司)基於在台灣地區舉辦抽獎活動,故蒐集參加本活動者之姓名、電話、地址資料進行中獎者寄送獎品之事宜。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參加本活動者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參加本活動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參加本活動者者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上述部分或全部之目的無法完成,而對參加本活動者依本活動得享有之各項權益及福利之相關權益有所影響。
10.  本活動主辦單位、代理商/協力廠商/市場流通業者/末端銷售通路之相關人員與眷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11.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解釋、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2.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及解釋為準。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書

以下告知及同意事項,請參與本活動者於參與本活動前務必詳閱,若消費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透過本活動網站輸入個人資料並透過網路遞送參與活動,即視為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一、告知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等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歐森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行銷活動,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等。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例如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i.    活動部份:自本活動參與者授權參與本活動起始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但因執行上述蒐集目的所必要範圍內,不在此限。
ii.   得獎人部份:中獎人所提供中奬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歐森有限公司依據稅法規定相關收據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不會被移轉至台灣、金門、澎湖、馬祖以外地區。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歐森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本活動參與者於身份獲確認後,得向歐森有限公司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本活動參與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活動部份:
1.   參加本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參與資料輸入本活動網站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所遞送或輸入至活動網站之個人資料予歐森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歐森有限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2.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無償提供給歐森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
3.   保護參加本活動者資料之安全措施:歐森有限公司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並建構之完善措施,保障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安全。